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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垫运费的抵扣

时间: 2013-11-19 整理: www.hknianshen.com 编辑:香港公司年审 来源:互联网 点击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二条规定,凡价外费用,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,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除外:

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;

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。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两条规定的代垫运费,才能从纳税人的销售额中扣除。也

就是说,符合上述两条件的代垫运费应由购货方支付,不能抵扣进项税;但在代垫运费不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情况下,这些运费由销货方承担,相应的运费单据可在销货方抵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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