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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财税解答】增值税发票住宿费和餐费可以开在一张发票上吗?

时间: 2017-07-12 整理: www.hknianshen.com 编辑:香港公司年审 来源:互联网 点击:

  提问:  
 
  业务人员拿来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,住宿费和餐费是开在一张发票上的,我们拿去让他们重开,请问不同名称可以开在一张发票上吗?
 
  专家回复:
 
  住宿费和餐费开在一张发票上不违背税法的规定,但对于一般纳税人,因为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,餐饮费不可以抵扣,所以要将住宿与餐饮等分别开票,住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餐饮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 
  政策依据:
 
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》的通知
 
  国税发[2006]156号
 
 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:
 
  (一)项目齐全,与实际交易相符;
 
  (二)字迹清楚,不得压线、错格;
 
  (三)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;
 
  (四)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。
 
 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,购买方有权拒收。


原文分享地址:http://www.hknianshen.com/changjianwenti/6957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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